高强陶瓷耐磨浇注料招标
为规范招投标工作,本着“竞争、平等、开放”的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客观”的原则,我公司准备对2#高炉用高强陶瓷耐磨浇注料项目组织招标,为保证招标方和投标单位利益,约定如下:
一、概况
1、建设(交货)地点: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内。
2、供货范围:河北鑫达高强陶瓷耐磨浇注料供货
3、交货期限:按甲方。
4、质量要求:以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为准。
5、双方权利义务:甲方负责提供到货卸车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运费。
二、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10月 日 时。
2、招标地点: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河北鑫达集团招标管理中心招标、议标联系方式:15703151777、15903154567、18500017888,其余联系方式无效。
三、技术规范(业务承办部门按以下方式选择技术要求)
1、我公司能够明确提出技术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的,在此处做出明确的技术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我公司未能对项目或货物做出详细技术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的,业务承办部门在商务开标之前先邀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最终统一技术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后,再召开商务标。
四、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承兑结算或电汇贴息,税率: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2、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清。 (最终招标现场视情况而定)。
五、评标方法 招标单位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付款方式及技术说明等确定中标单位。原则上采取低价中标,但结合投标内容的技术特性,也可采取高性价比中标原则。
六、参标单位的要求
1、参标单位需是经过招标单位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参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并经招标单位审核后方可投标: 参标供应商需现场核实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签字或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资质 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红章)。
2、参标单位必须认可附属的标准合同文本,按照招标简章第一、三、四条进行报价。
3、项目归属单位确认的供应商需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5 00 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根据河北鑫达集团项目所属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特殊情况需投标单位书面申请,经招标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4、项目所属部门所在分公司财务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是投标单位进入投标现场的凭据之一。
5、参标单位在收到招标通知两天内,应告知项目所属单位是否参加此次招标。
七、其他约定
1、招标现场须知:
(1) 核验保证金:由甲方招标管理人员核验保证金,风险控制人员监督,保证金不到位禁止招标。
(2) 审核资质:由甲方招标管理人员审核乙方资质材料,风险控制人员监督,资质不符合禁止参标。
(3) 招标现场手机管理:甲方人员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全部上交,调整为静音状态,放到指定位置,招标管理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共同检查手机是否处于未拨通状态,并用金属探测器检测随身是否携带其他手机;在招标过程中如需接打电话,需请示招标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开免提拨打或接听。
(4) 招标现场纪律:
①招标过程中,参标人员禁止随意走动,如乙方在报价中有疑问,可向甲方工作人员咨询,甲方专人讲解。
②乙方上交报价单离场要带走全部随身物品,由招标管理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共同确认。
③乙方报价后,甲乙双方再次确认技术参数等条款,无异议后甲方业务主办单位人员、项目使用部门人员在招标汇总表背面签字,在乙方抽号前全部离场。
④由招标管理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共同检查确认抽号箱状态,共同监督乙方抽取顺序号。
⑤乙方报价后在门口分区域等待,禁止喧哗,禁止议论与招标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集团制度执行。
(5) 甲乙双方需严格遵守招标纪律,若有违规违纪,招标管理人员有权提报给集团监察审计委员会进行严肃处理。
2、保证金退回及扣除
(1) 投标完毕经领导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项目所属部门业务主管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后退还。
(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
①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未进行投标,导致招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②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尽快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后5-10天内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有争议除外),招标结果作废, 并重新组织招标;
③投标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资质不真实的;
④投标方恶意串标,影响招标公平性的;
⑤投标方以多于一个投标资格参与投标的;
⑥招标过程中,恶意影响招标秩序、阻碍招标顺利进行的;
⑦为达到中标目的贿赂招标工作人员或与其有关人员的;
⑧定标后发现中标单位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
3、参加同一个标的,有事实证明,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视为串标;集团招标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 资格,并全额扣罚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金。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投标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5)属于同一个集团、协会、商会等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投标人之间有共同的法人、股东的。
(8)投标方以多于一个投标资格参与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一个单位或者账户转出。
4、标书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书)以及与投标有关的往来函电应使用中文书写,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编制,装订成册且加盖骑缝章。
(2)整套投标文件(投标书)为电脑打印版,不允许手动更改,投标书需有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投标单位投标或做废标处理:
(1)发现公司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价皆高出预期,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3)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
(4)不认可招标单位出具的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招标:
(1)由于个别投标单位原因,参加投标的单位低于3家。
(2)因技术变更或技术要求不规范,导致无法继续组织。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沙河驿镇上炉村东 联系人:李靖元电话:17399794269
2、保证金交纳有关信息:邱志芳 农行迁安市沙河驿支行 6228480659177412270
本招标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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