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炉衬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L2022-NC023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转炉炉衬
(二)技术要求:详见60吨转炉炉衬砖技术协议、120吨转炉炉衬砖技术协议
(三)招标数量:60吨转炉炉衬1套、120吨转炉炉衬1套。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11月3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2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七)合理低价分项中标。
二、资质要求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商。
(二)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贸易商,不接受参标。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需提供两份或两份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ugang1367@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招标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需投标保证金5万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招标预计数量×中标单价)的5%收取(保留至千位数)。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邓工18870214550。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李工18870210166;邮箱地址:Jgjianshenbu@126.com。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20吨转炉炉衬技术协议
甲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
一、总则
(一)本技术协议是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签订的转炉大修所需炉衬砖及配套不定型材料等耐火材料制造与供货商务合同的附件,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技术协议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详细条文,乙方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
(三)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保留对乙方提供的砌筑方案提出修改的权力,具体项目和条款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四)本技术协议经双方签订认可后,与投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乙方一份,甲方五份,并与所关联的商务合同同时生效。
二、甲方工艺条件
(一)转炉冶炼钢种
转炉主要生产钢种有:螺纹钢、普碳、中厚板等,单炉炼钢时间为24~36分钟。
(二)转炉采用溅渣护炉技术,上修炉方式。
(三)转炉底部设置有6根透气喷枪,使用钢铁研究总院“环缝式转炉底吹供气元件”。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转炉操作制度 |
/ |
/ |
2吹2生产 |
2 |
转炉座数 |
座 |
1 |
/ |
3 |
转公称容量 |
t |
120 |
/ |
4 |
设计平均冶炼周期 |
min |
34 |
/ |
其中纯吹氧时间 |
10~15 |
|||
5 |
炉容比 |
m3/t |
0.80~0.95 |
公称容量/装入量 |
6 |
最大出钢量 |
t |
140 |
/ |
7 |
转炉出钢时炉内温度 |
℃ |
1580~1700 |
/ |
8 |
炉身外径 |
mm |
6400 |
/ |
9 |
炉身内衬内径 |
mm |
设计后确定 |
/ |
10 |
出钢座砖 |
mm |
550 |
/ |
11 |
出钢口角度 |
° |
0 |
/ |
12 |
炉腔内高 |
mm |
设计后确定 |
/ |
13 |
有效容积 |
m3 |
设计后确定 |
/ |
14 |
底吹最大工作压力 |
MPa |
1.4 |
/ |
15 |
炉底底吹透气支管流量 |
Nm3/h |
10~150 |
/ |
三、乙方供货范围及要求
(一)乙方负责转炉炉衬耐材的供货及砌筑(即:甲方将转炉砌筑的作业平台交至乙方后,乙方负责转炉炉衬耐材的供货及砌筑。完毕后,乙方将具备冶炼条件的转炉交给甲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对所供耐火材料的质量、砌筑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对整套转炉耐火材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表1技术资料明细
序号 |
内容 |
具体明细要求 |
1 |
砌筑方案 |
转炉耐材的砌筑方案(包含安全方案)。 |
2 |
耐材资料 |
砌筑图纸、砖型图纸、耐材尺寸、耐材材质、技术参数、产品特点、理化指标等。 |
3 |
产品质保书 |
产品受货明细表及产品质保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 |
(四)乙方所供转炉炉衬耐火材料产品于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全部交货。因甲方原因需要推迟送货,以甲方通知时间起一周之内完成全部交货;同部位同批次一起配送。
四、炉衬砖及不定型材料的理化指标要求标准
具体理化指标如下表2(执行GB/T22589-2017)、表3(执行企业标准)、表4(执行GB/T2275-2017):
表2镁碳砖理化指标
项目 |
炉帽 镁碳砖 |
炉身 镁碳砖 |
炉底 镁碳砖 |
出钢口 管砖 |
出钢口 套砖 |
|
化学成份(%);≥ |
MgO |
80 |
78 |
74 |
74 |
76 |
C |
10 |
12 |
16 |
16 |
14 |
|
显气孔率(%);≤ |
4 |
4 |
3.5 |
7 |
4 |
|
体积密度(g/cm3);≥ |
3.02 |
2.97 |
2.92 |
2.80 |
2.90 |
|
常温耐压强度(MPa);≥ |
40 |
40 |
35 |
30 |
40 |
|
高温抗折强度(1400℃×30min)(MPa);≥ |
6 |
12 |
8 |
8 |
12 |
表3不定型材料理化指标
项 目 |
出钢口捣打料 |
炉口捣打料 |
冷接缝料 |
镁质填充料 |
|
化学成份(%)≥ |
MgO |
90 |
90 |
70 |
90 |
Cr2O3 |
2.0 |
2.0 |
/ |
/ |
|
C |
/ |
/ |
8 |
/ |
|
体积密度(g/cm3)≥ |
2.80 |
2.80 |
2.30 |
/ |
|
耐压强度(MPa)≥ |
110℃×2h |
29.0 |
29 |
/ |
/ |
耐压强度(MPa)≥ |
110℃×24h |
/ |
/ |
20 |
/ |
粒度(mm)≤ |
/ |
/ |
/ |
2.0 |
|
最高使用温度(℃)≥ |
/ |
/ |
/ |
/ |
表4镁砖理化指标
项 目 |
M~89 |
|
MgO |
≥ |
89 |
SiO2 |
≤ |
/ |
CaO |
≤ |
3.0 |
显气孔率(%);≤ |
20 |
|
体积密度(g/cm3):≥ |
2.85 |
|
常温耐压强度(MPa):≥ |
50 |
|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
1500 |
|
加热永久线变化(%) |
1650℃×2h |
-0.6~0 |
以上耐材的理化指标作为结算依据。
炉底透气喷枪:“环缝式转炉底吹供气元件”,型号φ22~1250,数量6根。
五、质量检验和验收
(一)外观质量检查验收外观的验收遵循如下标准
项 目 (mm) |
指标 (mm) |
||
尺寸允许偏差 |
尺寸≤200 |
±1 |
|
尺寸201~300 |
±1.5 |
||
尺寸>300 |
±2 |
||
楔形砖大小头尺寸差值 |
≤0.5 |
||
相对边差 |
≤0.5 |
||
扭曲 (对角线长度) |
尺寸≤500 |
≤ |
1.0 |
尺寸>500 |
≤ |
1.5 |
|
缺角深度 (a+b+c) |
工作面 |
≤ |
25 |
非工作面 |
≤ |
25 |
|
缺棱深度 (e+f+g) |
工作面 |
≤ |
30 |
非工作面 |
≤ |
30 |
|
裂 纹 宽 度 |
≤0.10 |
不限制 |
|
>0.10 |
不准有 |
||
相对边差 |
≤1.0 |
||
砌筑环高方向尺寸偏差 |
±1.0 |
||
断面层裂 |
不准有 |
||
平砌时,宽度尺寸允许偏差±1.5mm;侧砌时,厚度尺寸允许偏差±1.5mm。 |
备注:
1.砖的外形检验方法按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测方法》执行;
2.本检验要求适合所有耐火砖;
3.砖的边和角不得有尺寸在10~20mm之间的两处以上的损坏,具有一处或一处以上大于20mm的损坏视为缺陷,存在五处损坏以上,且三处损坏尺寸均在5mm以上的砖视为缺陷;
4.对于直径超过6mm,深度超过3mm的熔洞,砖的任何面上不允许超过两个以上的这样的熔洞,对于整块砖,最多允许的熔洞数为7个;
5.所有裂纹不准跨两个棱;
6.不允许在同一砖面上出现两条以上裂纹(包括断面裂纹);
7.砖的工作面上不允许存在边角损伤、熔洞、裂纹缺陷;
(二)理化指标检验
1.乙方提供的材料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炼钢厂报检,设备材料公司、技术中心共同参与,检测部负责对各部位材料取样(乙方有权参与取样、送检过程跟踪;如不参与,视同认可)。甲方负责送样到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及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外观质量检查验收:如甲方发现异常,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六、包装及运输及交付
(一)所有砖的包装按GB/T 16546进行。采用木托盘,四角铁角固定,防潮包装;每个包装箱内必须有详细的货物清单,包装箱外部必须有详细的砖号标志、数量标志以及发货地点。
(二)炉衬砖中的每块砖必须在生产厂家标注砖号和材质,其标注方法应采用喷写或盖章,不能手写。乙方包装时,应按号装箱,并在包装箱上标注砖号、材质和数量,防止混箱、混号现象;运输过程中避免碰撞及坠落。
(三)发货前应清除每块砖表面的灰尘及杂物。
(四)不定型材料采用袋装和塑料桶装方式,防雨淋,内衬有防水膜;保证产品到达施工现场时包装完整,供料量要求能够满足使用量。
(五)乙方负责将所有供货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分部位堆放)。
(六)每交付一批货物均提交产品的检验纪录或报告、产品合格证;外购产品应提供分乙方出具的质保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七、炉衬砌筑方式以及施工时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在检修工期确定后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技术人员应提前两天到现场以便炉衬砌筑施工前的准备。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与甲方签订好安全协议,施工过程中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的制度进行扣款。
(三)转炉炉衬砌筑时,甲方免费提供叉车、水、电、气等能源介质,行车及时地配合,搭建炉外砌筑平台,配合炉内架板搭建,并派专人全程进行现场协调。
(四)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对炉体归零位、相关能源介质如电、气体、料仓等设施的开关阀门处于安全状态等施工准备并予以检查确认。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人员和机具设备的进出应积极地给予及时有效的支持和配合。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炉衬设计图、制定砌筑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审核批准。
1.砌筑炉底(镁碳砖)至熔池找平采用“爬坡式”砌炉工艺,其中出钢口夹角为0°,前大面工作层厚度650mm,炉底工作层厚度700mm,炉膛其它部位工作层厚度600mm;甲方提供炉壳图纸,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砌筑图纸、砖型图纸到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图纸执行。
2.甲方对乙方在现场安全、施工质量方面的违规之处要求乙方整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等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予以全面监督,砌筑过程质量验收要求:(1)转炉炉身工作层镁碳砖平缝和竖缝≤2mm,永久层的平缝≤3mm,竖缝≤2mm。(2)砖环表面的不平整度≤5mm/2m,个别位置不平时,可用细镁砂垫平,但砖缝不能超过允许标准。(3)砌砖以炉壳为导面,工作层紧靠永久层砌筑;每环撂底时应错中缝砌筑,砖缝上下应错开20mm以上,不允许有3层同缝现象;(4)工作层合门应与出钢口中心线错开15°以上;(5)合门砖的厚度不小于50mm;其它未尽事宜根据GB50309-2017标准进行监督验收。
(六)乙方炉衬砌筑的时间为82小时,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满足甲方的工程和生产进度要求。
八、炉衬砖验收的条件
(一)透气砖通气符合工艺条件,乙方负责现场标记入箱。
(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转炉炉龄或透气砖大于2000炉。
(三)转炉炉体在2000炉以内时不能出现发红或穿漏,新出钢口第一次拆除时,出钢口部位不能有渗钢现象。
(四)乙方提供砌炉进度节点及人员入场时间,现场砌炉物资材料(切砖机、氧气煤气报警器、手拉葫芦、角磨机、防坠器和跳板)由乙方准备,其他筑炉施工器具及验收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扣款条款
一、以表2中要求标准
(一)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MgO含量在0~1.0%不扣款;低1%~2%的部位扣10000元,低2%~4%的部位扣50000元,低4%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二)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C含量不达标,每部位指标不达标扣20000元。
(三)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体积密度在0~0.2g/cm3不扣款;低0.2~0.5g/cm3的部位扣30000元,低0.5~1.0g/cm3的部位扣100000元,低1.0 g/cm3以上扣产品单价的30%。
(四)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显气孔率≥0.5%不扣款;高0.5%~1.0%的部位20000元,高1.0%~2.0%的部位扣50000元,高2.0%以上扣产品单价的10%。
(五)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高温抗折强度在0~1.0不扣款;低1.0~2.0Mpa的部位扣30000元,低2.0~3.0Mpa的部位扣50000元,低3.0~4.0Mpa的部位扣100000元,低4.0Mpa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六)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常温耐压强度在0~3.0Mpa不扣款;低3.0~5.0Mpa的部位扣30000元,低5.0~7.0Mpa的部位扣50000元,低7.0~9.0Mpa的部位扣100000元,低于9.0Mpa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七)其中出钢口管砖和出钢口套砖由乙方提供合格证书。
二、表3中耐材理化指标中化学成份超出要求标准的5%扣10000元/项。
三、表4中镁砖的MgO含量低于要求标准的5%扣20000元/项。
四、透气砖通气符合工艺条件,甲乙双方负责现场标记入箱。
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因乙方原因造成转炉2000炉以内出现塌砖事故,扣100000元/次,2000炉以内出现透气砖堵塞(单块),扣10000元/块;因乙方原因造成1000炉以内出现穿炉事故不进行结算;1000炉≤转炉炉龄<2000炉,因乙方原因造成穿炉事故承担20万元/次违约金。
六、出钢口第一次拆除时,出钢口部位不能有渗钢现象(因乙方原因),否则扣5万元/次。
七、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砌炉进度,每超1小时扣乙方2000元。
八、经检测以上指标不合格,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部分或全部进行退换货(需第二次补货到齐及炉衬砖检测结果出来后,才允许退货)。由甲方择优选取使用炉衬砖,按上述条款进行结算。
九、以上扣款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的60%。
60吨转炉炉衬技术协议
甲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
一、总则
(一)本技术协议是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签订的转炉大修所需炉衬砖及配套不定型材料等耐火材料制造与供货商务合同的附件,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技术协议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详细条文,乙方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
(三)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保留对乙方提供的砌筑方案提出修改的权力,具体项目和条款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四)本技术协议经双方签订认可后,与投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乙方一份,甲方五份,并与所关联的商务合同同时生效。
二、甲方工艺条件
(一)转炉冶炼钢种:螺纹钢,单炉炼钢时间为17分钟至25分钟。
(二)转炉采用溅渣护炉技术,炉身出钢口加上修炉方式。
(三)转炉底部设置有4根透气喷枪,使用钢铁研究总院“环缝式转炉底吹供气元件”。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转炉操作制度 |
/ |
/ |
2吹2生产 |
2 |
转炉座数 |
座 |
1 |
/ |
3 |
转炉公称容量 |
t |
60 |
/ |
4 |
设计平均冶炼周期 |
min |
17~25 |
/ |
其中纯吹氧时间 |
8.0~11.0 |
|||
5 |
炉容比 |
m3/t |
0.80~1.0 |
公称容量/装入量 |
6 |
最大出钢量 |
t |
68 |
|
7 |
转炉出钢时炉内温度 |
℃ |
1610~1720 |
|
8 |
炉身炉壳外径 |
mm |
5200 |
|
9 |
炉身内衬内径 |
mm |
设计后确定 |
|
10 |
出钢口座砖直径 |
mm |
500 |
|
11 |
出钢口角度 |
度 |
5 |
|
12 |
炉腔内高 |
mm |
设计后确定 |
|
13 |
有效容积 |
m3 |
50~52 |
|
14 |
底吹最大工作压力 |
MPa |
1.60 |
|
15 |
炉底底吹透气支管流量 |
Nm3/h |
20~80 |
|
三、乙方供货范围及要求
(一)乙方负责转炉炉衬耐材的供货及砌筑(即:甲方将转炉砌筑的作业平台交至乙方后,乙方负责转炉炉衬耐材的供货及砌筑。完毕后,乙方将具备冶炼条件的转炉交给甲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对所供耐火材料的质量、砌筑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对整套转炉耐火材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表1技术资料明细
序号 |
内容 |
具体明细要求 |
1 |
砌筑方案 |
转炉耐材的砌筑方案(包含安全方案)。 |
2 |
耐材资料 |
砌筑图纸、砖型图纸、耐材尺寸、耐材材质、技术参数、产品特点、理化指标等。 |
3 |
产品质保书 |
产品受货明细表及产品质保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 |
(四)乙方所供转炉炉衬耐火材料产品于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全部交货。因甲方原因需要推迟送货,以甲方通知时间起一周之内完成全部交货。同部位同批次一起配送。
四、炉衬砖及不定型材料的理化指标要求标准
具体理化指标如下表2(执行GB/T22589—2017)、表3(执行企业标准)、表4(执行GB/T2275—2017):
表2 镁碳砖理化指标
项目 |
炉帽 镁碳砖 |
炉身 镁碳砖 |
炉底 镁碳砖 |
出钢口 管砖 |
出钢口 套砖 |
|
化学成份(%);≥ |
MgO |
80 |
78 |
74 |
74 |
76 |
C |
10 |
12 |
16 |
16 |
14 |
|
显气孔率(%);≤ |
4 |
4 |
3.5 |
7 |
4 |
|
体积密度(g/cm3);≥ |
3.02 |
2.97 |
2.92 |
2.80 |
2.90 |
|
常温耐压强度(MPa) ;≥ |
40 |
40 |
35 |
30 |
40 |
|
高温抗折强度(1400℃×30min)(MPa);≥ |
6 |
12 |
8 |
8 |
12 |
表3 不定型材料理化指标
项 目 |
出钢口捣打料 |
炉口捣打料 |
冷接缝料 |
镁质填充料 |
|
化学成份(%)≥ |
MgO |
90 |
90 |
70 |
90 |
Cr2O3 |
2.0 |
2.0 |
/ |
/ |
|
C |
/ |
/ |
8 |
/ |
|
体积密度(g/cm3)≥ |
2.80 |
2.80 |
2.30 |
/ |
|
耐压强度(MPa)≥ |
110℃×2h |
29.0 |
29 |
/ |
/ |
耐压强度(MPa)≥ |
110℃×24h |
/ |
/ |
20 |
/ |
粒度(mm)≤ |
/ |
/ |
/ |
2.0 |
|
最高使用温度(℃)≥ |
/ |
/ |
/ |
/ |
表4 镁砖理化指标
项 目 |
M-89 |
|
MgO |
≥ |
89 |
SiO2 |
≤ |
- |
CaO |
≤ |
3.0 |
显气孔率(%);≤ |
20 |
|
体积密度(g/cm3):≥ |
2.85 |
|
常温耐压强度(MPa):≥ |
50 |
|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
1500 |
|
加热永久线变化(%) |
1650℃×2h |
-0.6~0 |
以上耐材的理化指标作为结算依据。
炉底透气喷枪:“环缝式转炉底吹供气元件”,型号Φ22~1150,数量4根。
五、质量检验和验收
(一)外观质量检查验收外观的验收遵循如下标准
项 目 (mm) |
指标 (mm) |
||
尺寸允许偏差 |
尺寸≤200 |
±1 |
|
尺寸201~300 |
±1.5 |
||
尺寸>300 |
±2 |
||
楔形砖大小头尺寸差值 |
≤0.5 |
||
相对边差 |
≤0.5 |
||
扭曲 (对角线长度) |
尺寸≤500 |
≤ |
1.0 |
尺寸>500 |
≤ |
1.5 |
|
缺角深度 (a+b+c) |
工作面 |
≤ |
25 |
非工作面 |
≤ |
25 |
|
缺棱深度 (e+f+g) |
工作面 |
≤ |
30 |
非工作面 |
≤ |
30 |
|
裂 纹 宽 度 |
≤0.10 |
不限制 |
|
>0.10 |
不准有 |
||
相对边差 |
≤1.0 |
||
砌筑环高方向尺寸偏差 |
±1.0 |
||
断面层裂 |
不准有 |
||
平砌时,宽度尺寸允许偏差±1.5mm;侧砌时,厚度尺寸允许偏差±1.5mm。 |
备注:
1.砖的外形检验方法按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测方法》执行;
2.本检验要求适合所有耐火砖;
3.砖的边和角不得有尺寸在10~20mm之间的两处以上的损坏,具有一处或一处以上大于20mm的损坏视为缺陷,存在五处损坏以上,且三处损坏尺寸均在5mm以上的砖视为缺陷;
4.对于直径超过6mm,深度超过3mm的熔洞,砖的任何面上不允许超过两个以上的这样的熔洞,对于整块砖,最多允许的熔洞数为7个;
5.所有裂纹不准跨两个棱;
6.不允许在同一砖面上出现两条以上裂纹(包括断面裂纹);
7.砖的工作面上不允许存在边角损伤、熔洞、裂纹缺陷。
(二)理化指标检验
1.乙方提供的材料全部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炼钢厂报检,设备材料公司、技术中心共同参与,检测部负责对各部位材料取样(乙方有权参与取样、送检过程跟踪;如不参与,视同认可)。甲方负责送样到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及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外观质量检查验收:如甲方发现异常,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六、包装及运输及交付
(一)所有砖的包装按GB/T 16546进行。采用木托盘,四角铁角固定,防潮包装;每个包装箱内必须有详细的货物清单,包装箱外部必须有详细的砖号标志、数量标志以及发货地点。
(二)炉衬砖中的每块砖必须在生产厂家标注砖号和材质,其标注方法应采用喷写或盖章,不能手写。乙方包装时,应按号装箱,并在包装箱上标注砖号、材质和数量,防止混箱、混号现象;运输过程中避免碰撞及坠落。
(三)发货前应清除每块砖表面的灰尘及杂物。
(四)不定型材料采用袋装和塑料桶装方式,防雨淋,内衬有防水膜;保证产品到达施工现场时包装完整,供料量要求能够满足使用量。
(五)乙方负责将所有供货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分部位堆放)。
(六)每交付一批货物均提交产品的检验纪录或报告、产品合格证;外购产品应提供分乙方出具的质保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七、炉衬砌筑方式以及施工时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在检修工期确定后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技术人员应提前两天到现场以便炉衬砌筑施工前的准备。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与甲方签订好安全协议,施工过程中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的制度进行扣款。
(三)转炉炉衬砌筑时,甲方免费提供叉车、水、电、气等能源介质,行车及时地配合,搭建炉外砌筑平台,配合炉内架板搭建,并派专人全程进行现场协调。
(四)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对炉体归零位、相关能源介质如电、气体、料仓等设施的开关阀门处于安全状态等施工准备并予以检查确认。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人员和机具设备的进出应积极地给予及时有效的支持和配合。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炉衬设计图、制定砌筑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审核批准。
1.砌筑炉底(镁碳砖)至熔池找平采用“爬坡式”砌炉工艺,其中出钢口夹角为5°,前大面工作层厚度550mm,炉底工作层厚度600mm,炉膛其它部位工作层厚度500mm;甲方提供炉壳图纸,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砌筑图纸、砖型图纸到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图纸执行。
2.甲方对乙方在现场安全、施工质量方面的违规之处要求乙方整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等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予以全面监督,砌筑过程质量验收要求:(1)转炉炉身工作层镁碳砖平缝和竖缝≤2mm,永久层的平缝≤3mm,竖缝≤2mm。(2)砖环表面的不平整度≤5mm/2m,个别位置不平时,可用细镁砂垫平,但砖缝不能超过允许标准。(3)砌砖以炉壳为导面,工作层紧靠永久层砌筑;每环撂底时应错中缝砌筑,砖缝上下应错开20mm以上,不允许有3层同缝现象;(4)工作层合门应与出钢口中心线错开15°以上;(5)合门砖的厚度不小于50mm;其它未尽事宜根据GB50309-2017标准进行监督验收。
(六)乙方炉衬砌筑的时间为62小时,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满足甲方的工程和生产进度要求。
八、炉衬砖验收的条件
(一)透气砖通气符合工艺条件,乙方负责现场标记入箱。
(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转炉炉龄或透气砖大于2000炉。
(三)转炉炉体在2000炉以内时不能出现发红或穿漏,新出钢口第一次拆除时,出钢口部位不能有渗钢现象。
(四)乙方提供砌炉进度节点及人员入场时间,现场砌炉物资材料(切砖机、氧气煤气报警器、手拉葫芦、角磨机、防坠器和跳板)由乙方准备,其他筑炉施工器具及验收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扣款条款
一、以表2中要求标准:
(一)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MgO含量在0~1.0%不扣款;低1%~2%的部位扣10000元,低2%~4%的部位扣50000元,低4%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二)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C含量不达标,每部位指标不达标扣20000元。
(三)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体积密度在0~0.2g/cm3不扣款;低0.2~0.5g/cm3的部位扣30000元,低0.5~1.0g/cm3的部位扣100000元,低1.0g/cm3以上扣产品单价的30%。
(四)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显气孔率≥0.5%不扣款;高0.5%~1.0%的部位20000元,高1.0%~2.0%的部位扣50000元,高2.0%以上扣产品单价的10%。
(五)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高温抗折强度在0~1.0不扣款;低1.0~2.0Mpa的部位扣30000元,低2.0~3.0Mpa的部位扣50000元,低3.0~4.0Mpa的部位扣100000元,低4.0Mpa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六)炉帽、炉身和炉底部位镁碳砖的常温耐压强度在0~3.0Mpa不扣款;低3.0~5.0Mpa的部位扣30000元,低5.0~7.0Mpa的部位扣50000元,低7.0~9.0Mpa的部位扣100000元,低于9.0Mpa以上扣产品单价的20%。
(七)其中出钢口管砖和出钢口套砖由乙方提供合格证书。
二、表3中耐材理化指标中化学成份超出要求标准的5%扣10000元/项。
三、表4中镁砖的MgO含量低于要求标准的5%扣20000元/项。
四、透气砖通气符合工艺条件,甲乙双方负责现场标记入箱。
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因乙方原因造成转炉2000炉以内出现塌砖事故,扣100000元/次,2000炉以内出现透气砖堵塞(单块),扣10000元/块;因乙方原因造成1000炉以内出现穿炉事故不进行结算;1000炉≤转炉炉龄<2000炉,因乙方原因造成穿炉事故承担20万元/次违约金。
六、出钢口第一次拆除时,出钢口部位不能有渗钢现象(因乙方原因),否则扣5万元/次。
七、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砌炉进度,每超1小时扣乙方2000元。
八、经检测以上指标不合格,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部分或全部进行退换货(需第二次补货到齐及炉衬砖检测结果出来后,才允许退货)。由甲方择优选取使用炉衬砖,按上述条款进行结算。
九、以上扣款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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